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和行业不正之风,按照《2015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关于印发梅州市卫生计生系统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我院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纪委十一届四中全会及市纪委六届五次全会、市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卫生计生系统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构建“不敢贪”“不能贪”的约束机制,努力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
专项治理工作要做到“全面覆盖,集中教育,自查自纠,集中整改,不留死角”。深入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重点整治接受各种形式的医药回扣,收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为商业目的统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参与推销活动等行为。通过加强政风行风宣传教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工作,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治理庸政、懒政、怠政情况,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工作作风。落实惠民措施,解决群众诉求,促进我院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提高。
(一)加强政风行风宣传教育,树立法律“红线”。根据本院实际制定政风行风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工作。通过院科两级会议、党支部专题学习会、科室每月政治学习、院内网站、宣传栏等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医务人员廉洁从医的教育,增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意识,树立廉洁从医、依法执业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使每位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守法。
(二)做好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工作。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重点对接受各种形式的医药回扣,收受患者及亲友的“红包”,医疗服务乱收费,为商业目的统方,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开单提成等行为逐条逐项进行对照自查。做好自查自纠,具体开展“六查六看”活动。即查领导班子建设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看有无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查在干部职工中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的情况,看有无利用发生在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完善行风作风建设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看有无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查推进院务公开的情况,看有无全面落实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情况,看有无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治疗,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多收费、乱收费等情况;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情况,看有无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医院向全院干部职工征求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深化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对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要逐条认真查找分析原因、深刻剖析、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保证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三)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主要有: 1、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2、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对乱收费、多收费行为及时纠正。3、加强医院廉洁文化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创建“廉洁诚信医院”,医患双方签订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签订《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个人、科(室)、院方签订《行风建设承诺书》。4、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5、落实“阳光采购”制度,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耗材、试剂、设备采购机制,严格执行《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2015年4月12日起我院使用的基本药物、低价药和非基医保用药已全部在广东省第三方药品交易平台招标采购。6、落实“阳光用药”制度,完善处方点评制度和临床超常用药监控管理制度,严格监控药品使用情况,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7、落实“阳光物流”制度,规范院内各类物资采购、存储、使用、注销的流程监管。8、落实“阳光院务”制度,健全院务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三重一大”制度。9、落实明察暗访、医院内部巡查和“防统方”制度,防止为商业目的统方行为和收受药品回扣、红包等不正当行为。10、加强财务资金管理内控机制。
三、时间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6月)。
医院4月底前要制订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布置专项治理工作。通过院科两级会议、党支部专题学习会、科室每月政治学习、院内网站、宣传栏等宣传教育形式,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目的、意义,引导全院职工提高对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形成“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提高认识,人人了解行评,人人参与行评”的氛围。
第二阶段:查摆问题、落实整改阶段(7月-9月)。
通过召开座谈会、电话回访出院病人、公示投诉监督热线:0753-2249671、设立投诉举报箱、开展问卷调查、科室自查等方式,主动征求对医院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对医院提高医疗服务、深化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建议。7月30日前,医院和科室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边查边纠,根据自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8月30日前,在完成阶段性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院部组织进行查漏补缺。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接受评议阶段(10月-11月)。
通过深化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工作,医院应对“五个阳光工程”、医德医风建设制度、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处方点评制度、防统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并形成长效机制。10月30日前,对医院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成效认真进行自评和总结汇报。11月份做好相关工作准备,虚心接受市直行评团对我院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的督查评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医院成立政风行风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专项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统筹好有关工作。医院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承担监督责任,相关科室主任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院科两级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组织巡查暗访。组建日常巡查暗访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科室和对象,进行重点督查,暗访。
(三)认真调查行风案件线索。对巡查暗访发现的政风行风问题,要及时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处理。对涉及严重违纪违法的线索,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
2015年4月23日